阅览室阅览规则

发布时间:2019-11-05 | 发布人: | 点击量:5716

  1.本规则适用于图书阅览室、报刊阅览室、基本书库、过刊阅览室、过报阅览室、省情阅览室和特藏阅览室。

  2.读者凭智慧校园一卡通阅览,校外读者在办理临时手续后方可阅览。

  3.读者进入阅览室时不得随身携带自己的书刊、书包等物品,严禁携带食品进入。

  4.读者在阅览室内应保持安静、整洁,严禁乱扔纸屑、果皮等杂物。严禁吸烟、喧哗。

  5.读者阅览完毕后,只需将图书、报刊放在指定的还书位置,由工作人员上架,以免放错位置,影响他人阅览。

  6.读者要自觉爱护图书、报刊,不得撕页、拆页,如有损坏、遗失等情况,按《图书和文化馆书刊损坏、遗失处理办法》处理。

  7.读者欲复印本馆报刊的有关资料,请与工作人员联系,办理有关手续。

  8.读者所借图书必须按期归还,逾期不还者,不能再办理借阅手续。

  9.读者调离校(院)或退休,须还清所借图书,方可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