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城市群
经济集聚
地方政府税收竞争
集聚租
税收协调合作机制
摘要: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向纵深发展,特别是近二十年来城市协同发展加速推进,我国各大城市和经济区域的经济集聚现象日益明显,而城市群作为经济集聚的重要形式,成为了推动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然而,我国经济集聚主要集中在城市群,导致我国部分城市存在激烈的税收竞争行为,甚至可能会进一步引发过度税收竞争。
经考察,经济集聚可以有效缓解当前我国地方政府间的税收竞争,但鲜有文献关注到城市群在此过程发挥的作用。由此,本文需要重点厘清以下问题:城市群与非城市群、不同层级城市群之间、同一层级的城市群在城市群发展规划批复前后的税收竞争反应系数变化如何?若城市群的税负相对更高且资本要素并未流失,是否可以说明地方政府对“集聚租”征税,使得当地邻近地方政府之间的税收竞争减弱?本文将就这些问题逐层迭代地进行探讨。
本文根据经济集聚和税收竞争的相关理论与实证研究,以我国272个地级市2010-2021年的数据为研究样本,并将当前我国19个国家级城市群划分为“优化级”、“发展级”和“培育级”三种层级进行研究。在此前提下,结合当前我国城市群的经济集聚现状提出三个假说,构建地理距离矩阵与经济距离矩阵对空间杜宾模型进行实证检验,以探讨城市群与非城市群、不同城市群、同一城市群在政策批复前后的经济集聚程度对地方政府税收竞争行为的影响。此外,运用多期双重差分模型进行机制检验,研究“集聚租”作为中介变量的合理性,以此论证本文所设假说。
实证结果表明:第一,城市群的经济集聚可以削弱周边地区的税收竞争;第二,地方政府可能没有对培育级城市群等经济集聚程度较低地区的“集聚租”征税;第三,间接证实了城市群经济集聚所产生的“集聚租”收益缓解了地方政府之间的税收竞争。
针对本文的实证结论,提出以下三点政策建议:第一,发展城市群增长极,提高经济集聚水平;第二,加强城市群税收协作,缓解过度税收竞争;第三,优化城市群公共服务,完善税收监管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