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人大制度
预算草案初审
合作式监督
实质性监督
摘要:
人民根本利益一致性的立国基础,决定了我国国家机构运作的基本原则是分工与配合。与此相适应,合作式监督逻辑成为我国人大预算监督的基本遵循。从合作、参与以及回应三个维度分析近年地方人大预算草案初审的部分公开报道,结果表明在预算草案初审方面,地方人大与地方行政机关基本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扩大了社会参与,强化了地方人大与行政机关的双边回应责任,地方人大预算草案审批正走向实质性监督。实践进展证实人大预算草案初审契合合作式监督逻辑,能有效推动地方人大预算监督功能的发挥。由此而言,地方人大预算监督职能有效履行的新路径在于进一步健全人大预算草案初审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