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天政办发〔2022〕71号2022年9月26日)各县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市属及驻市有关单位:《天水市“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第1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天水市“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大力推动天水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着力提升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环固体〔2021〕114号)和《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环综合〔2022〕42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