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十四五”规划
农村
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供给
摘要:
“十三五”以来,无论是在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机制方面,还是在公共文化服务供给力度方面,都取得了长足发展,但与城市地区相比较,农村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供给还是一块短板。因此,进一步提高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水平和能力是“十四五”期间的必然要求,对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供给的研究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十三五”期间,在国家公共文化政策的引导下,山西省兴县作为全省经济欠发达的典型县域,在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尤其是在供给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并取得了一定成效,具体表现为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完成、供给方式和内容有所丰富、供给队伍有所扩容,初步实现了“有阵地、有设施、有人员、有经费、有活动”的基本目标,农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得到了较好的保障。但是对标“十四五”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的主要内容和目标任务,兴县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依然处在发展的初步阶段,在资金投入与监管、供给方式与内容、基础设施使用效率、人才引进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本文以兴县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供给基本现状为立足点,根据新时期新的发展形势,认为造成以上不足与问题的因素既包括公共文化服务供给相关制度的不完善,也包括供给主体的单一性,还包括供给客体的缺位。按照“十四五”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新的要求,本文结合兴县实际,提出了健全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体系、推动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供给社会化、注重调动激发农民群众的内生动力以及盘活农村本土文化资源等优化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