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组织化农地流转
农业农村现代化
行政权
集体土地产权
“三权分置”
乡村振兴
摘要:
中国式农业农村现代化道路是一条符合中国国情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化道路。当前农村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不适应的关键是农地细碎化以及经营单位过小,通过农地流转实现经营规模的扩大与集中连片耕种,组织化农地流转即是重要路径。从行政权与产权关系互动角度可将组织化农地流转形态分为政府主导型与村社自主型。政府主导型的农地流转在农业现代化方向上倾向于经营单位较大的规模农场,经营主体是资本,但其难以解决农业生产中的监督管理问题,使得其经营效率低下。同时,这一类型的农地流转因为经营主体为外生资本,会带来乡村社会结构的极化、乡村社会主体性的弱化以及村社集体的虚化。村社自主型的农地流转在农业现代化方向上倾向于经营单位比较适度的家庭农场,这些经营主体通过对技术、管理与机械化等生产要素的投入,以及家庭劳动力的集约使用来提高边际效率与总体收益。同时,其因为能为小农户提供社会化服务,促进了小农户与现代农业的有机衔接,因而对农业现代化有着正向促进作用。村社自主型的农地流转中适度规模经营主体多是乡村本地内生力量,正因为这部分群体的存在,使得乡村社会结构保持了完整,让乡村社会的主体性得以维持。此外,村社集体统筹作用的发挥强化了村集体,更为农村现代化的实现奠定了主体基础与组织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