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能源法规范
实质理性
形式理性
现代法规范体系
中国式现代化
摘要:
推进能源法治建设,既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应有之义和本质要求,也是实现中国式现代化的有力保障。我国能源法规范制定之初就表现出明显的实践属性与现实目的性,不可避免地造成了能源法形式理性与实质理性的张力和矛盾。首先,从能源法规范的理性基础研究出发,理顺能源法规范体系形式化品格和规范性需求的基础逻辑;在把握系统论的基础上,有效识别能源法规范体系的核心内容及规范边界,明确能源法规范体系兼顾宪法秩序与部门法理的价值定位。继而,从规范承载、逻辑耦合、理性演进层面推演我国能源法规范体系,实现能源理性的表达以及能源法律规则的自控,并强调能源法规范体系贯融性的结构内容,通过体系构造来固定规范性期待,完成控制型和促进型相结合的制度法律化,以期达致“形神兼备”的能源法规范目标,更好地服务于中国式现代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