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人类法治文明新形态
中国式法治现代化道路
中华民族现代法治文明
中国式现代化
中国标识
摘要:
人类文明的多样性是创造人类法治文明新形态的逻辑起点。中华民族现代法治文明脱胎于中国式现代化在法治领域的具体实践,是具有中国特色的人类法治文明新形态。中国共产党带领中国人民坚持“两个结合”创造的人类法治文明新形态的“新”,突出体现在进步性的政治主体对中华法治文明迈入新的发展样式的坚强领导;体现在对超越传统民本思想、西方人本思想的人民立场的始终坚持;体现在对“选举民主”单一性的超越,对“民主优位”还是“法治优位”张力困境的有效消解;体现在对“德法共治”理念的继承与发展,对“政党驱动型法治”中政党自我革命的深刻认识;体现在对绿色发展的促进,对共同富裕的追求;体现在科技与法治的深度融合;体现在对“以国际法为基础”的国际秩序的着力构建。人类法治文明新形态的创造,成功超越了法治建设中的“西方中心论”,彰显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力,丰富了人类法治文明的多样性,其不同维度的标识性内容反映了人类法治文明中共性与个性的统一,体现了中华民族现代法治文明发展进程中的鲜明特征,也为后发国家形塑具有自身特色的法治文明贡献了中国智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