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五四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国家根本政治制度正式建立起来。新中国成立后,《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一直起着临时宪法的作用。但是,随着政治建设任务的加强和大规模经济建设的到来,制定宪法以代替共同纲领就成为当时中国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1954年9月召开的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和通过的“五四宪法”,标志着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正式建立和运转,其根本原因就在于“五四宪法”确立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根本政治制度宪法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