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一府两院”
政治体制改革
摘要:
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和实践创新的关键是正确处理党、政府与人大的关系,而处理好这一关系的主导和决定性因素是各级党委要更好地发挥人大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实际上,政府与人大的关系并不主要取决于政府或人大,而是主要取决于各级党委的协调作用,只有实现党管干部原则与"一府两院"由人大产生制度的有机结合、完美对接,才能更好地发挥人大在"一府两院"产生中的作用。因此,各级党委要加强"一府两院"对人大负责、接受人大监督的"协调"工作及其相关制度建设。"一府两院"官员对党负责和对人民负责、对党委负责和对同级人大负责是高度一致、不可分割的,人民代表大会不仅是国家权力机关,也是法定的权威监督机关,"一府两院"受人大的监督。因此,党的领导、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民主协商制度应更加有机地结合起来,形成一个系统完整、灵活高效的制度体系。同时,人大还要进一步增强自身的能力建设,尽快实现其审议、质询、监督以及讨论和决定重大事项的"能力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