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人大代表
江津区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述职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履职
比武
摘要:
宪法第三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选举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全国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受选民和原选举单位的监督"。人大代表是各级人大的主体,行使着法律赋予的权力,他们履行职务情况如何,将直接关系到各级人大能否正确、充分地发挥好权力机关的作用,关系到能否充分发挥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组织开展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接受监督,从而增强其履行代表职务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是深化和推动各级人大工作的必然要求。本期"专题报道"特集纳江津,永川、万州等地的人大代表述职活动,以飨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