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任免权
常委会
备案
选举
地方人大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地方各级人大
人事任免
摘要:
根据宪法、地方组织法的相关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具有监督、选举任免、重大事项决策等权力。行使选举任免权有选举、决定代理人选、决定任免、任免、补充任命、罢免、撤职等等多种形式。其中备案也属于监督、任免范畴,是一种特殊的监督、任免形式,这种形式与其他任免的程序和操作方式不同。多年来,一些学者和从事人事任免的工作人员对人事任免事项中的备案理解各有不同,认识也不一致,有差异、有分歧,通过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学习和研究,结合工作实践,本人就涉及文事任免事项中的备案问题谈谈粗浅认识和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