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省际行政交界区
生态环境协同治理
跨区域治理能力
制度阻滞
一体化路径
摘要:
省际行政交界区因跨域治理能力不足导致生态环境风险叠加,其根源在于制度阻滞与协同机制的失灵。基于京津冀、长三角、泛珠三角等典型案例分析发现,现有合作机制虽然通过建章立制、平台构筑、设施共建和联动执法提升了局部治理能力,但由于受行政壁垒屏障、主体协同乏力、区域资源分散以及政策工具单一等四方面的制约,治理效能难以突破属地化管理桎梏。有鉴于此,应创建以“制度—主体—资源—工具”一体协同框架为核心的共治路径,通过顶层制度设计强化跨域治理目标服务能力,依托常态化协调机构激活多元主体联动合作效能,运用成本分摊与信息共享机制统筹优化资源配置,并持续推进区域法治化以及市场化改革以创新治理工具、提升治理能力,最终破解省际行政交界区生态治理碎片化困境,推进国家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