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吉林市城市管理
基层行政执法
科学化
摘要:
人是管理系统的组成要素,人是社会关系的总和。现代科学管理观将对人的服务提升为根本思想,追求最大限度地满足人的需要。这与我国党和政府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不谋而合,也就是说,现代科学管理观也是在强调“以人为本”。基层的行政执法工作主要体现为具体行政行为,关乎行政相对人的多种需求。因此,从理论上讲,行政执法的“科学化”非常具有现实性、必要性等研究价值。近两年来,作为我国政府机构改革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体系改革”已经家喻户晓。自1996年我国出台《行政处罚法》以来,逐步推行并确立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由“试点”变成了全国一盘棋。2016年,国家住建部成立了城市管理监督局,翌年3月,住建部出台了《城市管理执法办法》,并要求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城管执法人员制服。今年,住建部更是对城市管理工作提出“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的整体工作要求,并对行政执法工作提出“7分服务、2分管理、1分执法”的具体操作要求。当前,全国各地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纷纷探讨城市管理工作新思路和方法,实现从为城管人到为人管城的转变,开启了城管工作的新思路。可以说,城管执法工作从过去的对抗性执法、多部门联合执法、协商执法、委屈执法等传统的执法方式,逐渐走向了一条执法“科学化”、“现代化”的道路。执法的“现代化”和“科学化”,就目前而言,还是一个成长中的课题,我们国家的很多学者和专家的说法也是各有千秋。十九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我们国家的基本矛盾已经转变为“人民日益增加的美好生活需求与发展不充分并且不平衡的之间的矛盾”。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城市管理工作的“不平衡”,行政执法工作的“科学化”上升到国家法律层面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2017年,吉林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被国家住建部评选为全国先进集体,是吉林省住建系统获得此项殊荣的四家单位之一。本文从吉林市城管的工作现状开展调查研究,结合吉林市社会发展情况及我国行政执法相关法律法规,提出行政执法科学化的发展对策,期待能够对我国的行政执法活动科学化进程起到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