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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信访工作 政治与行政 属性 信访机构 社会矛盾 信访制度 秘书工作 政治制度
摘要: 最初的信访工作只是一项秘书工作,并没有专门的信访机构。后来,随着信访工作量的增长,信访逐渐演变为一项正式的政治制度,并且成立了专门的机构。近年来,随着社会矛盾不断凸显,信访制度在化解社会矛盾方面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同时,党和政府加快信访制度改革的步伐,信访机构在我国党政机关中的权力和地位得到快速提升,信访制度承担起日益繁重的社会治理功能。
关键词: 校车安全 寄宿制学校 客运公司 管理模式 政府主体
摘要: 桓仁县位于辽宁省东北部山区,面积3547平方千米,属于山区丘陵地带,山高路险。全县共有各级各类学校25所,现有在校生26902人,需要乘校车上下学的学生0.72万人,校车34辆。2003年,我县被省政府确定为寄宿制学校建设试点县,共建19所寄宿制学校。2006年,全县组建校园车队,专门接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上下学,彻底解决了寄宿制学校学生的交通问题。桓仁县利用非常有限的资源,完成了0.72万名学生上下学的运送工作。
关键词: 下放权限 县乡关系 乡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摘要: 改革是为了发展。解决基层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矛盾,是新时期深化乡镇(含街道,下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根本任务。一、改革背景改革开放以来,乡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主线基本遵循两个方向。一个是基层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面,即农村基层政权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发展乡镇经济和乡镇企业)、新型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在这个基本面中,管理和服务农村作为基本任务一直贯穿其中。另一个方向是从中央到地方对乡镇政权改革的基本逻辑。
关键词: 政治经济学 管理学 比较 概念 理论 影响
摘要: 公共行政学借助政治学、管理学、政治经济学、法学和社会学等研究路径经过一百多年的发展,成为当前社会科学中最有影响力的一门学科和公共治理的行为指南。本论文以其历史发展的宏观过程为脉络,系统地比较分析政治经济学和管理学研究路径在概念与理论、流派、逻辑基础与方法、影响力等方面对公共行政学研究的深刻影响。得出结论,两种研究路径对公共行政发展的影响清晰而重要;中国公共行政学界应该立足实际发展出自己的管理学和政治经济学研究路径。
关键词: 中国行政管理学会 行政哲学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西安 行政体制改革 政法大学 行政学院 现代化进程
摘要: 【本刊讯】为全面探讨新形势下行政学发展的历史地位与价值,行政体制改革、行政伦理和行政法与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进程中的内在关系,中国行政管理学会于2017年9月23日在西北政法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召开了第十一届行政哲学研讨会。此次研讨会由中国行政管理学会和西北政法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主办、中国行政管理杂志社协办。来自全国各地政府部门、高等院校、党校以及行政学院的专家、学者共80余人参加了会议。
关键词: 行政管理 科学化 实现途径 水平
摘要: 随着我国社会不断发展,行政管理必须要能够跟上时代发展潮流才能够发挥自身的作用。从行政管理角度来说,科学化管理作为行政管理的必然发展趋势,这也是提高行政管理水平的观念点。基于此,本文重点探究行政管理科学化管理的实现途径,主要包含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旨在提高行政管理水平,充分发挥行政部门在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关键词: 行政改革 利益相关者 合作博弈 行政生态学
摘要: 随着全面深化改革的不断深入,对如何突破利益藩篱、稳步推进行政体制改革提出更高的要求。从行政生态学视角,并运用博弈论方法,构建行政改革中利益主体间博弈现状的分析框架,我们可以发现行政改革利益相关者在博弈中存在的改革的制度环境尚待完善、博弈主体间的价值认同偏差、改革的动力供给不足和既有体制机制的缺陷等失衡问题。从塑造良好行政生态出发,提出坚持行政生态平衡原则、构建多元价值理念认同体系、营造良好的行政改革制度环境和优化改革动力供给结构等路径,以期对当下全面深化改革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启发和借鉴。
关键词: 中国行政管理学会 发展行政学 现代化建设 行政哲学 国家治理 研讨会综述 治理体系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摘要: 2017年9月23日,由中国行政管理学会主办,西北政法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承办的第十一届行政哲学研讨会在西安举行。会议围绕行政学的学科发展和行政法哲学与国家治理现代化两大主题开展研讨,来自全国各高校、科研机构、期刊杂志社以及政府机构等共80余名专家学者参加会议,收到论文76篇。
关键词: 老子 行政哲学 思想
摘要: 以《道德经》为蓝本,分析了老子行政哲学的基本理念"道治"、基本原则"民本"、具体进路"无为"和实践主体"圣人,并阐述了其现代启示。
关键词: 行政公益诉讼 检察机关 请求 违法行政 检察建议 行政机关 法律监督机关 行政诉讼法 法律监督权 刑事诉讼
摘要: 未来,检察行政公益诉讼不应成为唯一的行政公益诉讼模式。一方面,可以考虑社会公益组织的加入,它们有自身的生存、发展和吸引更多成员的需求作为动力引擎,担任行政公益诉讼人,或可更加积极地推动公益诉讼的进行;另一方面,可以考虑允许热心公益事业的自然人的加入,消除"诉的利益"对他们起诉资格的限制,他们更少受政制体系中利益勾连的牵扯,对于公益受到违法行政侵害的问题可能更为敏感,更有主动性去提起公益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