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学科
行政法学
理论基础
公共服务理论
摘要:
行政法学理论基础不仅是行政法学理论体系的核心,也是行政法学说确立与延伸的逻辑起点。作为一种理念,行政法学理论基础的嬗变,对于行政法学科三要素:研究对象、理论体系和研究方法有着极大的影响,从而决定着行政法学科的发展方向。 本文第一部分从行政法学科的历史、特征和要素三个方面论述了理论基础与行政法学科的紧密联系,并对公共服务理论的提出和发展进行总结,特别阐释了我国行政法学对于公务论的继受过程。 本文第二部分探讨了公务论指导下,行政法学研究范畴的大幅扩展。具体包括:主体理论由国家、行政机关延伸到执行管理职能的社会组织;行为理论由形式法治下的处分行为扩展到实质法治下的非权力行为;救济理论由严格主义向宽松主义的立场转变,将更多的行政法律纠纷纳入到行政救济的范畴之内。 本文第三部分研究了作为行政法学科知识组织结构的行政法学体系所发生的变化,逐渐由抽象的总论体系向具体的分论体系倾斜,由注重结果的静态体系向注重过程的动态体系过渡。 本文第四部分提出,现代行政法学研究方法由价值取向的形而上学的个人主义方法,转向实证取向的社会实证方法。而实证主义的研究方法对于中国行政法学科的独立与发展就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其中分析实证方法保证了中国行政法学回归法学本质,社会实证方法则加速了中国行政法学本土化发展。 总之,公共服务理论为当今时代的行政法现象提供了一个强有力的分析工具。在其影响下,现代行政法学科的关注点从司法审查转向以行政过程,打破了公私法之间的僵化壁垒,大大丰富了学科的研究内容,引入了社会实证的研究方法,从而重构了传统行政法的概念架构和学理体系,建立起对真实世界行政过程有解释力的现代行政法学科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