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排污许可证
生态环境
排污许可制
协同增效
减污
杨凌示范区
排污许可管理
建设项目
摘要:
各设区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服务局,韩城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服务局,杨凌示范区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服务局: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依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6号)《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第48号),按照《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环综合﹝2022﹞42号)、《关于做好2022年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管理相关重点工作的通知》(环办气候函﹝2022﹞111号)、《关于加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指导意见》(环环评﹝2021﹞45号)要求,进一步提高全省排污许可证核发质量,规范全省排污许可证核发程序,加强“两高”项目管控,落实排污许可证对减污降碳的支撑保障作用,省生态环境厅制定了《陕西省生态环境厅排污许可证核发目录(2023年本)》,现予以发布,请结合以下要求一并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