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生态环境损害
公共信托
国家环境保护义务
行政救济
行政补救救济
行政私法赔偿救济
行政补充救济
摘要:
无救济则无权利。生态环境损害救济路径的有无以及优劣直接决定了生态环境公共利益的保护实效。传统环境行政救济路径在应对生态环境损害时因无法填补生态环境损害期间功能损失与永久性功能损失而备受质疑,又因传统环境行政救济存在权力寻租、利益俘获等问题,学界与实务界开始探索其他救济路径以因应生态环境损害。2020年5月28日我国《民法典》正式通过审议,该法典将生态环境损害纳入到侵权责任编的调整范围。与传统环境行政救济相比,私法救济路径的较大优势是可以通过诉讼程序借助私法规范实现生态环境损害期间功能损失与永久性功能损失的全面填补。民法典时代是否意味着我国生态环境损害法律救济路径已经选择民法救济而放弃行政救济路径尚无定论。行政权与司法权在应对生态环境损害时各有优势与不足,两种路径支持者在各自表述己方的优势与对方的劣势争论中难分伯仲。与其在比较救济路径优劣的理论泥淖中挣扎不如从被救济对象的本身出发探析生态环境损害的本质救济需求,再据此选择契合其本质需求的路径并设计具体制度规范以回应生态环境损害的严峻现实。有必要从生态环境本质规律出发,探析生态环境损害的救济需求。阿尔扎诺夫提出法律部门划分理论,划分根据由规范功能与调整对象及调整方式共同决定。选择何种法律救济路径应对生态环境损害的前提是探析作生态环境损害的本质需求,在此前提下再去筛选各法律救济路径的基本功能与运行逻辑,选择契合生态环境损害本质需求的救济法规范。首先,生态学上普遍认为生态环境作为一个整体,其损害认定与救济均应在此基础上展开。作为一个科学的生态系统,生态环境要素之间时刻存在着能量互相交换。从科学视角看,生态环境损害救济的本质需求是及时专业有效的实现生态环境的整体性修复。其次,从法学层面上看,生态环境损害的本质是生态环境利益的减损,纯生态环境损害指向的是生态环境公共利益的损失。因此,法律救济路径应对的生态环境损害救济需求是受损生态环境的及时专业地整体性修复以及受损生态环境公益的全面性救济。明晰生态环境损害救济需求后应将其作为标尺,审视生态环境损害救济路径的主要问题。行政权主导的传统公法救济面临生态环境损害救济针对性立法不足,重处罚轻补救无法及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修复,规范结构畸形重罚款无法全面填补受损的生态环境公益,政府合法性危机被质疑实现环境争正义的正当性等问题;司法权主导的私法救济路径同样存在请求权基础存疑、私法责任体系兼容困难、司法权的滞后性与延迟性以及裁判执行实践效果不佳等直接导致生态环境修复不及时不专业,整体性的效果不彰等尴尬局面。高权行政与服务行政理论融合的新行政救济路径能够契合生态环境损害的本质救济需求。行政救济,并非严格的法定用语,广义上的行政救济指通过行政权的运行实现对私人合法权益与公共利益的保护。生态环境损害的本质是生态环境公共利益的减损,作为公共财产的受托人,国家当然有义务对救济受损的生态环境公益。国家救济义务并不等同于政府之义务。国家义务的履行是通过国家权力的配置与运行实现的,传统三大权力的本质属性不同,所承担的国家义务也有所不同。司法权的本质是判断权,优势在于解决争议。行政权则指向公共行政服务,掌控国家的财政与专业事务性人才等公共资源。现代公共事务的复杂性要求行政权需具备高权行政理论下的单方性与主动性更需具备服务行政论下的积极性与协商性特质。上述优势契合了生态环境损害及时有效且专业的整体性救济需求,应主动承担第一顺位的生态环境损害救济义务。在生态环境损害救济场域的理想担责方式是“恢复原状”,但由于生态环境的系统性与开放性以及科学技术的时代局限性特征,使得恢复生态环境原状几无可能。生态环境修复可以作为次优方式,实现生态环境损害的有效救济。生态环境损害根据其结果是否需要生态修复主要存在七种不同的样态,可抽象化为三种类型:可实施修复救济的、不涉及修复却可赔偿救济的、无力修复与赔偿救济的。根据三大不同类型的生态环境损害,行政权主导的法律救济可以分别通过行政补救性救济、行政私法赔偿性救济以及行政补救性救济予以应对。生态环境损害的行政补救救济主要应对可实施修复进行救济的生态环境损害。行政补救救济主要通过行政命令、行政执法和解以及补偿环境项目等实现。行政命令在及时介入遏制损害以及组织实施修复层面具有重要作用,但通过行政和解以及补偿环境项目的非强制性行政方式,可以同步实现生态环境公益与个人私益之间的共赢博弈,对于降低企业守法成本提高企业守法率有积极作用,尤其在涉及生态修复成本较高的案件时,可通过和解或补偿环境项目实现补救生态环境损害的帕累托最优。生态环境损害行政私法赔偿救济主要应对只涉及金钱赔偿的生态环境损害。根据行政私法理论,行政权通过借道私法规范实现环境公益损害填补的目的。行政权在形式上依据私法规范的程序活动,根本上是为实现公法规范设定的公共服务义务。面对诘问,应重新矫正生态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