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新疆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
中国化
摘要:
新中国初期,中国共产党基于中国基本国情以及新疆多民族杂居和交错聚居的区情,支持和领导新疆推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新疆在推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过程中,开创了“大的民族帮助和照顾小的民族”的实践路径,从而创新了马克思主义的“民族平等”思想内涵;其次,新疆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过程进一步阐明了中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性质和目的,这既不是具有特殊主权的地方自治,又不是对于特定民族的民族自治,而是要让实现区域自治而当家作主的民族同时肩负起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责任。新中国初期新疆推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经验和理念是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化的一个重要范本,对当代中国坚持与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有着重要的启示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