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明朝
少数民族首领
铁券制度
政治功能
摘要:
铁券制度自先秦萌芽,历经西汉、魏晋南北朝、隋、唐、宋、元的不断发展变迁,最终于明朝完善成为一项规范化的典章制度。有明一代,铁券制度始终依附于爵位制度而存在,故铁券除作用于功臣勋贵外,亦在少数民族首领身上发挥着作用,然目前学界鲜有学者关注少数民族首领获赐铁券的具体情况。明朝统治者问鼎中原后一直致力于招徕故元将领使之归附明廷,故从“凡制胡虏,当顺其性”的主张出发对故元将领推行恩惠怀柔的招抚政策,归附明廷的少数民族将领颇受明廷恩遇,除获物质赏赐外,往往还被授予世袭武职,其中一些上层将领凭征战立功还可跻身世爵行列并荣获“丹书铁券”,传诸后世。明朝获赐铁券,得封伯爵的少数民族首领以河湟李氏、河西吴氏、东蒙古领主金忠三者最为典型。明廷对其封爵赐券,礼遇有加,此既是对军功等身的少数民族首领的嘉赏,彰显褒德策勋之意,又使得少数民族首领在铁券制度的激励作用下积极行北征、招抚、平叛之举,建功立业,使铁券制度在政治领域彰显出垂范西北土司、招徕故元旧臣、转换蒙古世爵政治角色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