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俄罗斯
土著小民族
权利保障
原始栖息环境
摘要:
自1822年颁布《异族人管理章程》起,俄罗斯的土著民族权利保障立法史迄今已有百余年。20世纪90年代以来,受《土著和部落民族公约》影响,俄联邦的土著民族政策向“伙伴关系”模式转型,并逐渐建构起以《俄罗斯联邦土著小民族权利保障法》为核心的土著民族保护法律体系。该法确立了土著小民族、土著小民族传统生活方式、土著小民族原始栖息环境等基本概念,划定了联邦、联邦主体国家机关和地方自治机构在土著小民族保护领域的权责,设立了赋予土著小民族集体性权利、赋予土著小民族成员特殊权利、土著小民族成员登记、土著小民族授权代表等基本制度。该法的出台与实施不仅实现了与国际法的协调,也有力保障了俄罗斯土著小民族自主选择发展道路的自由,而且呈现出法律体系完整、立法更新及时、立法立足国情、立法调和矛盾等特点,但也面临着土著小民族概念界定不合理、登记制度违宪、中央与地方权责划分不当、民族学鉴定制度不完善等问题。